市场的结果之一,是将这个社会分成了有财产的人和无财产的人两类。如此的结果有人认可,有人不认可,但无论是认可或者不认可的人都同意了如此的结果,其中的道理在于大伙同意财富分配的过程。这个过程叫做市场。
除去市场过程,财富分配还有其他渠道,但其他的过程引致的不满不只在于结果,同时也在过程。
薛兆峰过去很有把握地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争论应该适可而止,“落实”比“怎么样落实”要紧,而最后采取的方法也只能大致合理,不可能十全十美,也不可能皆大欢喜” [1]。他显然说错了。唯一可以确定的,对于市场的存在而言,应该是过程比结果更要紧,“怎么样落实”比“落实”要要紧百倍。人类一直都有不少分配财富的方法,市场方法之所以取代了这类方法,缘由就是其过程,在于其过程的形式公平。市场的结果不可能皆大欢喜,但市场的过程需要大伙同意,需要十分合理。什么“私人”得到了国有财产,这并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他们是怎么样得到这类财产的。这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原理,经济学家不争论这个问题是经济学家的失职。
薛兆峰了解:“从“公有”到“民有”,到今天没一条明确、便捷、确定、安全的道路可循”,但他却没看到,所谓不明确、不便捷、不确定、不安全,全部来自不公平。改制没有形式公平的过程,这是改制的致命伤。中国人所说的公平,其实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正义(justice),一个是均等(equity)。不可能皆大欢喜的公平是指后者,需要大伙同意的公平是指前者,不能混淆起来讲。改制不可能做到平均分配,但改制需要做到买卖公平,这就是所谓的程序正义。
市场的效率与市场的程序正义之间,哪一个更要紧?薛兆峰恐怕是本末倒置了。市场的全部效率,都来自公平买卖的过程之中,没了过程的正义,市场的效率从何而来?教科书中说,市场的效率来自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诉求,这并不完全。计划经济时,利益最大化也是每一个人的诉求,但那时没效率。市场的本质,是自发的公平买卖,市场进化几千年,无人了解它有哪些效率,大家追求的是公平买卖。发现市场机制有效率,那是后来的事,效率只不过市场的副商品。有关市场效率的哲学告诉大家,公平买卖本身就是目的,没任何伟大的目的足以令大家舍弃公平买卖,就算这个目的是效率。效率是由“看不见的手”来完成的,大家看得见的,只有公平买卖。国企改制,存在公平买卖吗?
薛兆峰说,改革的方法“大致合理”已经足够。然而,市场从来不同意“大致合理”的“方法”。薛兆峰又说:“其中一个‘大致合理’的原则是:哪个为企业带来较大的收益,哪个就应该分得较大的股权”。他好像解决了一个问题,却产生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哪个来判断“哪个为企业带来较大的收益”?这是一个永无尽头的链条,市场之所以有效率,就是由于市场中没有如此的链条,市场原则很简单:出多少钱有多大股份。不幸的是,这个市场原则没办法用于国企改制,由于国企之所以需要改制,就是由于国企不可买卖[2]。这就是我反复强调的国企改制的不可能。
与此有关的是,“善待企业家”是一个伪命题,这个理论的提出就是为知道决“大致合理”的问题。然而,市场从不“善待”任何生产要点,任何关于企业家贡献的说辞都没意义。市场并非依据要点的贡献来定价的,一百年多前,经济学家发现了市场的这个秘密,成为经济学最伟大的收获之一。几十年前,经济学还发现了市场的另一个秘密,企业之所以成为市场中的一个独立单位,缘由之一是没办法区别企业内部的要点贡献。“企业家”当然是企业的一部分,他们的贡献与其他要点的贡献没办法区别。发现这个秘密的,称为产权理论,或规范经济学,薛兆峰据了解是这方面的专家。
当年关于“姓社姓资”的争论可以适可而止,甚至可以搁置争论,由于那是意识形态争论。国有资产属全国人民所有到底是一个法律定义还是个文字游戏,这也需要争论,但争论好像也可以搁置,(搁置的原因本来应该由法学家给出。国企改制如此一个涉及法律基本定义---财产权利的问题,法学理论集体失语,真是奇观。)但“出售权应该落实到哪个的手上”这个争论却没办法“适可而止”,有关此类的争论根本没办法搁置,由于这是权利归属之争。人类为财产权利争了几千年,还从来无人建议搁置这种争论。规范经济学觉得,解决这种财产权利争议最好的办法是市场或者法律。作为规范经济学家的薛兆峰却出了一个损招:他以为,将国企尽快送出去,就能防止改制引发的买卖本钱[3]。假如如此可以减少买卖本钱,那样减少买卖本钱的最好渠道应该是独裁,规范经济学几十年,全部白忙活了。
正是关于财产权利的争执,构成买卖本钱。买卖本钱只能通过规范安排来减少,别无他法。经济学家经过近20年的探寻、设计、试点、总结,在律师及会计师的帮忙下,玩了那样多法律及财务的游戏,仍然没找到“明确、便捷、确定、安全的”国企改制渠道,与当年的几个老农民将手印一按,就能在全国飞速推广开来相比,这一事实本身就告诉大家,国企改制存在内生缺点。产权界定虽好,但世界上有不少东西的产权是没办法界定的,其缘由也只有一个,其买卖本钱过高。
薛兆峰其实很了解,改制的困难在于改制的程序,他只不过不了解,改制程序比改制的结果更要紧。所以想出了一个霹雳方法。薛兆峰了解,目前有关国企改制的争论,就是改制引发的买卖本钱,他只不过忘记了,买卖本钱是关于财产权利的争议,不是无理取闹。薛兆峰看清了国企的问题在于国有资产没出售权[4],却忽视了一个简单的逻辑:如此的财产权利,怎么样可以出售给私人所有?
将不可出售的国有资产出售给私人所有,国企改制的实质内容无非这样。薛兆峰要回答“目前到底有没一条能让官员和企业家朝着产权明晰的彼岸放心通行的高速公路?”的问题,就需要回答怎么样将没产权所有人的财产合法出售的问题,假如这个问题解决不了,产权理论告诉大家,不只目前没如此一条高速公路,而且永远都不会有如此一条高速公路。科斯说,没通过市场进行的权利调整,将面临无休无止的诉讼。科斯还说,这种诉讼就是买卖本钱;因为这种诉讼的可能存在,会使权利调整在刚开始就没办法进行。依据科斯的说法,改制可以在中国进行至今,全都托法制不完善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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